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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海口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告,对第三批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柬埔寨的53名海口籍人员进行劝返。
通告称,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惩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宽严相济政策,现对第三批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柬埔寨的53名海口籍人员集中劝返。
一、滞留境外海口籍人员接到此通告后立即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报备,派出所要求提供核减材料的应当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派出所提供相关材料。其中非法滞留境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海口籍人员,凡是2023年10月底前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二、滞留境外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不主动回国或者其家属不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劝返工作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采取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从事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假证明等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一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滞留境外人员及其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电话:0898-66157087、19589820279(白警官)。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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